发布时间:2020-06-22 10:48:30
今天,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汽车的数量正在迅速增加。一个城市的新车数量可以达到每天100辆,但是交通事故频繁发生。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哪种方式更有利于受害人索赔?是和解还是诉讼?让我们看看梅林律师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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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16日,行人张某走到过马路的街道上,撞上徐某驾驶的奔驰轿车。由于徐某疏忽了望,躲不开的张某受伤。张某牙齿脱落,面部大出血,左肩、右膝严重受伤。
经抢救,张某于39天后出院。在张某的治疗过程中,公安局交警支队进行了事故鉴定,认定肇事司机徐某为主要责任人,行人张某为次要责任人。
奔驰汽车商业保险公司根据张某的伤情通知了张某及其家人。保险公司愿意为张某理赔,按照理赔程序完成相关赔偿,并按照道路人身伤害十级伤残标准理赔张某受伤部分。
张某认为,他在事故中受了重伤,身体在四种不同的程序中受伤,对他的健康和生命有重大影响。他不同意保险公司和解的赔偿计划。
张某通过朋友的介绍找到我,代理其办理机动车事故损害赔偿相关事宜。
在核对了张某的相关病历并了解情况后,建议法院选择第三方鉴定机构通过诉讼方式对伤残等级进行鉴定,并根据伤残等级报告的内容确定赔偿金额。初步认为,在张某的多处伤势中,左肩伤势严重,可认定为残疾。左肩损伤未经内固定治疗。从目前的康复情况来看,右膝盖骨的损伤也可能是残疾。
为了节省时间和费用,帮助张某尽快得到赔偿,我先将目前的医疗费用及相关损失作为诉讼请求,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后,我***时间向法院提交了伤残鉴定申请,要求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张某的左肩、右膝伤残程度进行鉴定。
伤残判定结果:九级伤残
选择了鉴定机构后,张某随同病历前往,但被告知由于左肩仍有内固定,无法进行鉴定,故鉴定应在内固定取出后进行。此时,张受伤已经过去了十个月。张某回到***次接受治疗的医院,检查恢复情况。医生认为张恢复得很好,可以取出内固定。出院半个月后,张某进行了伤残等级鉴定。左肩损伤评定为9级伤残。右膝恢复程度不影响关节功能的使用,不构成残疾。
为使张某尽快得到赔偿,经张某同意,我多次与法院沟通,并提出是否尽快以调解程序完成诉讼程序。经过几次努力,保险公司同意与我们和解,条件是张某减少了部分赔偿金额。
本案中一些值得当事人注意的问题:
一、在严重损害的情况下,诉讼赔偿通常比和解赔偿得到更多的赔偿。如果被评定为残疾,和解程序通常不赔偿精神抚慰金(通常称为精神损失费),但保险公司的诉讼程序必须承担费用。其他项目的赔偿标准高于保险公司。
二、一般来说,法院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认定的伤残等级高于保险公司。这对伤者更好。
三、如果伤者有内固定,则不必在继续手术前取出内固定。***次治疗后,可以请律师进入诉讼阶段,不超过人身伤害的时效期限,节省诉讼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