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调查刑事案件时需要辩护律师吗

发布时间:2020-06-14 12:08:30

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明确了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委托律师的辩护人地位。因此,在侦查阶段,律师可以接受犯罪嫌疑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介入案件,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变更强制措施申请、出具法律意见书等专业服务。

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明确了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委托律师的辩护人地位。因此,在侦查阶段,律师可以接受犯罪嫌疑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介入案件,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变更强制措施申请、出具法律意见书等专业服务。

通常,犯罪嫌疑人的家人、亲友在事发前都不会得到通知。案发时,朝夕相处的亲属、家属突然被公安机关带走审讯、刑事拘留,任何人都可能无法接受。在调查阶段,嫌疑人的家人看不见嫌疑人。此时,如果想见到嫌疑人了解情况,只能请律师与嫌疑人见面了解过程。

在侦查阶段,所有与案件有关的材料都存放在公安机关,属于**秘密。即使是律师也无法查阅案件档案。一般来说,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的作用相对有限。有时,嫌疑人家属委托律师后,会每隔3至5次询问情况。但是,大多数时候,律师都不知道如何询问情况。这实在不能怪律师没有尽到自己的职责,主要是因为侦查阶段是一个特殊的阶段。为了保证案件的顺利进行,实际工作中有必要不让律师此时阅卷。

时间很安静。那是因为有人替我们担起了重担。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当然不等于守法公众的权利。适当限制犯罪嫌疑人的权利,既是对犯罪嫌疑人的制裁,也是对公众的责任。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律师在调查阶段什么都不做。首先,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侦查过程中,律师不仅可以向侦查机关了解嫌疑人的涉嫌罪名,还可以从侦查人员那里了解案件已经查明的主要事实。这样,我们就可以对犯罪嫌疑人的案件有一个大致的了解。

其次,律师可以为嫌疑人及其家属提供法律咨询。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四款规定:“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情况,提供法律咨询。”。因此,律师在接受委托并征得犯罪嫌疑人同意后,可以与犯罪嫌疑人见面。在会见中,律师应当***了解嫌疑人涉嫌犯罪的事实,在侦查机关出具的刑事拘留文书中询问嫌疑人是否有犯罪嫌疑,并要求嫌疑人陈述事实、说明理由。

再次,律师通过会见犯罪嫌疑人,对案件有一个大致的了解,并在此基础上做出初步的分析和判断。律师可以结合案件和犯罪嫌疑人的情况,根据保释情况出具法律意见书,为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不符合取保候审情况的,律师可以向侦查机关提出意见和意见,供其参考。

***,律师在会见犯罪嫌疑人时应明确其权利义务。比如,律师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自首和立功法的详细规定,看犯罪嫌疑人是否有自首情节,鼓励犯罪嫌疑人争取立功机会。

在刑事辩护中,家属往往以侥幸心理委托律师,希望律师能教会犯罪嫌疑人撒谎欺骗侦查机关,或者为其传递信息、携带物品。事实上,这些都是不可取的。律师首先要遵守自己的职业道德。无原则行为不仅对犯罪嫌疑人没有好处,而且对自己也没有好的效果。

要想办案取得好的效果,律师就要有专业的态度和扎实的工作,要对案件事实有清醒的认识,要对法律因果关系进行细致的分析,要为犯罪嫌疑人的清白、轻罪找到法律依据,要保证正确依法实施,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至于刑事案件侦查阶段是否应当聘请辩护律师,小编会告诉你,侦查阶段辩护律师的作用不如移送、审查起诉阶段和庭审阶段那么重要,但律师的早期介入,有助于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安抚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的情绪,并将经济承受力与犯罪嫌疑人犯罪过程综合考虑程度等情况结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