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5-01 11:28:30
在日常诉讼工作中,经验丰富的律师往往能注意积极配合法院工作人员的工作,为法院工作人员提供诸多便利。
在日常诉讼工作中,经验丰富的律师往往能注意积极配合法院工作人员的工作,为法院工作人员提供诸多便利。
然而,经验不足、不注重细节的律师往往得不到法院工作人员的欢迎,这也给他们的工作增加了很多负担。
显然,细节决定成败!细节是成功律师应有的良好习惯,也是律师在工作中取胜的重要法宝。
今天,让我们和大家分享一下这项工作的细节,可以帮助法庭上的律师赢得法官的青睐。
幽默是律师资格中有价值的因素之一。有时律师和法官见面时会发生严重的冲突。这时,会议气氛变得相当紧张。如果在这个时候,一个诙谐的玩笑能极大地改变局面。幽默作为一种解脱是无敌的。避免与法官发生严重冲突,充分维护律师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律师会议的标准之一。也是律师才能和智慧突出、有效的地方。成熟的律师在这方面往往有自己独到的优势。
那么,律师如何培养幽默感呢?幽默的基本技巧是什么?
首先,在必要的时候,我们应该先“沉默自己”,即嘲笑自己,取笑自己;
第二,要提高观察力和想象力,要善于运用联想和隐喻将两种不同的事物或思想联系起来,从而产生意想不到的效果;
第三,提高语言表达能力,注意与身体语言的搭配和结合
第四是扩大知识面。幽默是智慧的表现,必须以丰富的知识为基础。
有的律师对本案了解不够,直到庭审时才知道太多,准备不足,庭审时很匆忙,会给法官留下不好的印象,对当事人的权益保护造成不良影响。有经验的律师往往对案件有全面的了解,对法庭法官的调查要点有更准确的预测,在法定期限内及时准备和提交证据材料,并将证据列明。起诉书、答辩书、代理人和审判书中的陈述清楚、准确、简明。
一般来说,法院在立案后有一个预定的***个审理期。一般情况下,立案后20日内,每起案件都要让书记员提前与律师联系,确定法院开庭时间后再安排。在目前案件多人少的情况下是不现实的。因此,如果律师打电话通知法官,法院不能在规定时间后的当天开庭,这对法官来说是非常冒犯的。***在投诉提出后,将近期法院不能开庭的时间告知法官,这样不仅方便了法院的工作,也不会让法院陷入尴尬的境地。
如果有三组以上的证据,请列一份证据清单(清单至少应包括证据的名称和内容),并装订成册,附页码。如果证据材料太多,特别是发票,请记得分类,贴在A4纸上,清楚地写下每页的总金额。在发票复印件不清的情况下,还记得在旁边注明原件的相关内容。
为律师提供电子文件的目的,是方便书记员直接将电子文件复制到法庭记录中,减轻书记员的打字负担。但也要注意提供电子文件的时机和方法,避免弄巧成拙。
提供电子文件的时间:向法院提交材料,***向法院提供电子文件。
建议:提前提交可以使书记员在开庭前做好充分准备,避免在开庭当天匆忙。有些律师想在法庭上回答,而不向法庭提交诉状。书记员可以理解并在开庭当天提交。当然,律师在提交材料时也可以当面询问,或者在提交材料后打电话给书记员,询问书记员是否需要电子版,何时以及如何提供。
提供电子文件的方式:刻录光盘、U盘或移动硬盘拷贝、发送电子邮件等。
建议:用哪种方式提供电子版,可以请文员确认。***不要通过U盘或移动硬盘进行复制。***把光盘烧掉。
原因:
首先,律师随身携带的U盘或移动硬盘,往往会存储其他案件的材料或法院在同一案件中不方便看到的材料。这样可能导致工作秘密泄露,文件存放过多,找不到相应的文件;
其次,通过U盘或移动硬盘传播的计算机病毒比较常见。这样,法院的计算机可能被病毒感染,也可能被法院的计算机感染病毒。通过电子邮件或光盘提供的电子版本可以更好地避免上述问题;
第三,法院的大部分计算机都连接到法院的专用网络,并与外部网络物理隔离。如果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办事员还需要把U盘拿到互联网电脑上复印,相当麻烦。
审判是一项严肃的法律活动。在这个过程中,律师应该遵循所有的法庭程序,在盘问阶段组织,使用礼貌的语言等。
首先,在法庭上,律师应该遵循法官的审判程序。律师在陈述诉讼请求时,应当言简意赅;要听清楚法官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回答。
二是在质证阶段,律师应当充分展示准备好的证据材料,表达对质证的意见。尽量出示一组证据,每一组证据出示后,对证据内容进行总结;提出质证意见时,应分别从证据的三个性质进行说明。
第三,在辩论阶段,律师应该记住不要读大段的法律法规。在法律专业界,法官和律师应该相互信任对方的法律能力。如果你不确定,你可以在法庭之后提交参考文章。当然,如果有相关的参考判决,辩论阶段可以详细描述,相关材料会在法庭之后提交。
人们不喜欢意外,法官也不喜欢。因此,律师应谨记避免在法庭上突然受到攻击,例如改变、增加索赔或提交新的证据。这样的后果只能延缓庭审进程,可能达不到让对方措手不及的预期效果。可以使用诉讼技术,但应给予对方平等的机会。
法庭记录是非常重要的材料。律师在辩护时应注意语速,从书记员的角度考虑笔录速度是否能跟上律师的语速。因为很多办事员跟不上老百姓说话的速度,如果律师说话的速度太快,会导致很多重要的意见,办事员可能记不好,影响律师的工作和当事人的权益。
律师作为代理人,应当充分帮助当事人实现合法权益,尊重和支持当事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也应当对当事人进行必要的介绍和提醒,确保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别是,有必要向当事人和随行人员介绍法庭纪律和其他预防措施。
一是在开庭前一天提醒当事人按时到庭;
二是提醒当事人在法庭上注意自己的情绪和表情;
三是提醒当事人服从法院的指挥,不要随意打断对方的讲话;
四是提醒当事人注意法庭纪律,关掉手机,不要随意离开座位。
五是提醒与当事人一同前来听证的人员不要讲话、录音、录音、录像、拍摄等。
律师经常在法庭前与当事人多次沟通。他们是了解党眼中的事实和党的观点的人。但是,当事人在庭审中的陈述可能冗长,不能很好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我不太注意我的速度控制。书记员很难记录下来。如果律师能对委托人的发言进行适当的总结,效果会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