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1-20 12:00:00
典当是指典当人将其动产、财产权质押或者将其不动产抵押给典当人,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取得典当款,支付典当款利息,偿还典当款,并在约定期限内赎回典当物的行为。
典当是指典当人将其动产、财产权质押或者将其不动产抵押给典当人,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取得典当款,支付典当款利息,偿还典当款,并在约定期限内赎回典当物的行为。
典当一词可以追溯到180多年前的东汉时期,典当的概念来源于前者的“质”,即待赎抵押。典当行的行业组织称为典当行,又称当铺或典当行。据史料记载,早的当铺出现在南朝,当时由寺庙经营。历代典当行大多从事珠宝、服装等动产质押贷款业务。1949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典当行在中国已久不被允许存在。主要原因是政府认为典当属于资本所有者剥削劳动者的手段。上世纪80年代以来,典当行在**各地相继成立和开业。典当业作为一种经营特殊金融服务的行业,已经得到了政府的认可。“典当”一词在中国大陆广泛使用,其核心含义是“以物换钱”,即典当业获取融资的活动。20世纪90年代,我国典当是指以动产为抵押,将实际占有物转移给具有经营资格的企业作为担保,即质押,以取得融资的活动。但原**经贸委成为典当业的归口管理部门后,为了发展典当业,满足当时中小企业和个人的融资需求,典当业的范围有所扩大。除了动产,产权和不动产也可以作为抵押物。典当业的含义扩大到通过一定程序取得特许经营权,取得质押、抵押权,再进行出借活动的典当企业。应当说,典当概念的外延突破了传统典当定义和国外典当定义。中国典当业是指依法设立的从事典当活动的法人,其组织形式和组织受《公司法》有关规定的约束。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房地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意见(试行)》中,典当制度的法律基础只是部分简单。具体规定主要依据2005年商务部、公安部发布的《典当管理办法》。虽然《物权法》和《担保法》都有关于抵押、质押的规定,但对典当没有专门的规定。
典当行与典当行之间所建立的法律关系,由于典当行的典当行为,典当行收受、交付典票给典当行的行为,称为典当法律关系。典当法律关系是一种复合法律关系,即借贷关系和担保关系混在一起,并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没有主次之分,应当适用统一的典当法律规则来处理。一般来说,贷款和担保之间有两种法律关系。借贷关系是主要的法律关系。担保关系属于从属法律关系。贷款合同的有效性原则上会影响担保合同的有效性。此外,贷款合同的法律关系主要适用于合同法具体规定的相关规定,而担保合同主要涉及物权法和担保法的相关规定。作为我国历史悠久的一项法律制度,虽然《物权法》和《担保法》对典当法律制度没有规定,但上述分析等法律关系具有特殊性,应当适用统一的法律规则来处理。此类纠纷在社会生活中也很常见,因此被列为第三级诉讼事由。